绵阳城市学院语言与语言教学研究中心
关于开展2023年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分院、处室(中心):
经绵阳城市学院研究同意,语言与语言教学研究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在全校发布。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总体部署为方向,以新文科建设为背景,实现“理解中国,沟通世界”的语言与语言教学研究。
二、选题要求
选题主要以本中心课题申报指南为依据,此“申报指南”旨在为申报提供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可以在“选题指南”中选某一课题或某一课题的某个方面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申报,亦可根据当下热点,结合自身的工作基础和兴趣自行设计研究题目。研究课题的名称应明确界定,注重实效,有针对性。
三、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所依托单位应具备基本的研究条件。
2.申报年度内,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第一主研原则上最多只能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
3.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课题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请各单位加强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如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个人 2 年申报资格,并取消获准的立项课题。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从《课题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开始,校内老师满足条件者均可申报,每人申请课题项目不得超过1个。
2.中心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由老师所在处、室(教研室、中心)统一报送。请各相关部门加强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工作,并严格初审把关。《申报书》经所在部门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语言与语言教学研究中心。
3.本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它事项
1.本年度立项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000 元,研究周期为1年。凡获本中心资助的项目,均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绵阳城市学院语言与语言教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
2.本年度所有立项课题在结题时必须完成结题申请表,重点课题需发表北大核心及以上论文1篇;一般课题至少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所有论文均须与申报课题高度相关,且必须要标明项目基金来源,否则不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3.中心课题采取后资助方式。
4.各单位报送材料包括:《语言与语言教学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及电子文档1份。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绵阳城市学院语言与语言教学研究中心(科技楼105室)
联系人: 周晨菲
电子邮箱:zhouchenfei1992@126.com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