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省级科普基地、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四川省科普基地的动态管理,更好的发挥省级科普基地在科技创新普及和传播方面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按照《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川科奖〔2020〕5号)有关规定,2021年科技厅对50家省级科普基地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50家省级科普基地中,3家基地评为“优秀”,17家基地评为“良好”,25家基地评为“合格”;4家基地需按照评审专家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一年。整改到期后,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若仍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省级科普基地称号;1家科普基地因经营无法维持,自愿放弃评估,取消省级科普基地称号(具体评估结果见附件)。
通过评估的省级科普基地,要继续加强科普能力提升,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科普日等国家和省重大科普活动,并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科普活动,进一步发挥省级科普基地在科学知识传播、科普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2021年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评估结果(50家)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