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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8    浏览次数: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作用,助推我省学校育人质量全面提升,按照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规划   

2020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课题设四个项目,分别是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四川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专项、四川省乡村教育发展专项、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专项。   

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是年度常规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其他三个专项课题只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四川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专项,由2020年教育厅批准的四川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四川省乡村教育发展专项,由城市、县城所在地以外的乡村教育有关单位(不含民族地区和民族地区待遇县),围绕学校建设、教师发展、学生培养等方面申报课题。   

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专项,由民族地区和民族地区待遇县的教育有关单位,围绕学校建设、教师发展、学生培养、课程改革、对口帮扶等方面申报课题。   

二、研究分类   

研究范围涉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每个范围包括的选题分类有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政策与管理、德育与心理健康、课程与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教师发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其他等方面。   

凡申请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重大课题的,要严格按照“2020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重大课题选题”(附件)进行申报。申请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实践创新性研究。   

三、推荐名额   

四川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专项,按2020年教育厅批准的工作室数量等额推荐。   

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四川省乡村教育发展专项、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专项的市州推荐限额如下:   


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的课题按属地逐级初审推荐,每所学校最多推荐1项。   

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和市(州)属普通高校的课题,由学校所在地的市州教科所(院)组织初审推荐,均不占市州限额。其中,每所中职学校限额1项,每所高职院校和市(州)属普通高校限额3项。   

省属各高校及有关单位的课题,由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初审推荐。每所师范类院校限额6项,每所非师范类院校限额2项。   

四、课题负责人及主研人员要求   

申请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重大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含副高)职称。   

申请其他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含副高)职称;否则,必须由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2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专家须如实介绍课题负责人的科研态度和能力,说明该课题的可操作性等。   

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有四川省教育科研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又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本年度课题。   

主研人员的前五名(含课题负责人)每人限报1个课题。   

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必须切实承担相关研究工作,否则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   

五、申报材料要求   

课题负责人须登陆“四川省教育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cjks.net),进入所要申报的项目,下载对应项目的《课题申请书》模板,并于7月22日之前完成填写、上传和提交工作。   

各市州、省属高校和单位须于7月29日之前完成初审,并在“四川省教育科研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工作。   

系统将于8月1日0点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和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专项课题,由市州初审推荐,省教科院组织专家评审,报教育厅审批。   

乡村教育发展专项和民族地区教育专项课题,由市州负责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按限额要求上报评审结果;省教科院对市州评审结果进行复审,报教育厅审批。   

省教科院联系人:王 跚,028-85876121。   

系统技术支持:028-85001158。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科技处联系人:王梓龙,电话:15881137287

四川省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资助金项目).doc

附件:2020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重大课题选题.doc

单位意见和审核推荐表(模板).doc四川省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民族地区教育专项).doc四川省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名师名校长专项).doc

四川省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乡村教育发展专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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